捐助者約章

背景

有賴善心人士的支持,國際培幼會(香港)得以推行發展工作,從而創造一個公平的世界,以促進兒童權益及讓女孩得到平等機會。在此向一眾捐助者表達深切謝意,並藉本約章,向持續和打算捐助之人士詳細解釋籌募和收受捐贈的政策及捐助者的權益。

 

一般籌募及接受捐助的原則

  1. 「捐助」乃來自團體和個人的自願性捐贈,付出意向表明為支持本會推行發展工作,以達至本會目標。
  2. 根據香港稅務第88條,所有向本會付出的捐款均屬免稅支出。
  3. 捐款將被重點運用於助養兒童計劃、緊急救援、香港本地項目,以及其他有關達至本會理念和宗旨的相關活動。本會定必遵照捐助者的意願,並按本會的內部政策和指引,仔細安排款項的運用。
  4. 「捐助」包括金錢和物品,例如,零售貨品、器材、美術品、書籍、機票及酒店住宿等具有可對換價值的物品,可供本會用作籌募活動,或內部運作之用。
  5. 本會會向現金捐助者發出捐款收據;至於物資捐贈者,因其物品未能免稅,本會會向捐贈者發出感謝信以示感謝。
  6. 一般直接捐款以外,本會亦接受與遺產相關的捐獻,如捐助者捐出部分遺產,或按人壽保險條款下所指定的保額等。遺產捐贈不單能支撐本會未來發展,更鼓勵捐助者為有需要的一群帶來長遠改變。
  7. 本會有責任保存完整的捐助來源資料。捐助者可選擇將個人資料保密,但務請提供基本資料,以供本會在資料庫內存檔。
  8. 任何捐獻均不應附帶任何條件,以影響本會公平公正地履行職能。本會重視並將保護其自主權及聲譽,凡有違此等核心價值的捐獻,均不予接受。
  9. 於考慮接受捐助之過程中,本會需衡量該項捐助可能引致的額外經常性開支。一般情況下,本會不會接受會引致額外經常性開支的捐助。
  10. 本會會確認捐助者的捐助,並遵照其意願有效地運用有關的捐獻,捐助者不會獲得任何實體或金錢上的回饋。捐助者於提出捐助之時應作出聲明,該項捐助不會引起實質或觀感上的利益輸送,甚或導致捐助者於所屬同業、專業內取得商業利益。
  11. 未得本會同意前,任何個人或團體不得以本會名義進行籌募活動;而一切因應聯合籌募活動而產生的宣傳品亦必須得到本會確認方可推出。
  12. 本會董事局乃所有捐贈之最終批決者,並現已授權本會總幹事批核捐贈;財務委員會則負責向董事會和管理層就捐助事宜提出建議,如:訂定捐助政策和指引、應否接受或拒絶捐助,和如何恰當運用捐助等。
  13. 所有捐獻均會用於支持本會履行其服務宗旨,故此,一切捐助務必按照雙方了解之意願和本會的財務及審計政策而運用;假如項目細節或機構內部發生改動,本會將竭盡所能與有關捐助者或其合法代表人討論相應的修正運用方案;若捐助者已離世或在法律上被定義為未能勝任之人,亦無法聯絡其合法代表人,其捐款將會盡量按照捐助者的最初意願運用。
  14. 本會會出版年度報告或定期報告,令慈善籌款活動變得更加公開透明。
  15. 本會定必保障捐助者的一切私隱權利和個人資料,於處理捐助的過程中收集的資料均為本會資產,只供本會或本會授權之人轉讓或使用。

 

捐助者的權利

為確保得到公眾認同和尊重,以及提升捐助者及潛在捐助者對本會的信任,進而捐助支持本會工作,以下提出各項捐助者權利:

  1. 瞭解本會的服務宗旨及其捐款用途,以及其運用捐款的能力。
  2. 有權獲悉董事會成員的身分,並要求董事會盡忠職守作出有效、不偏不倚的領導。
  3. 有權查閱最新的年度報告。
  4. 本會將會遵照捐助人的意願有效地運用有關的捐獻。
  5. 本會將會對有關的捐獻作出適當和適時的鳴謝。
  6. 本會會按法律要求對有關捐獻的一切資料作出審慎處理及加以保密。
  7. 本會確保任何代表本會的人士與捐助者的關係均建於專業基礎上。
  8. 有權知悉募捐人士為本會的義工、職員或授權的事務律師。
  9. 有權要求將個人資料從本會郵寄清單中剔除。
  10. 有權查詢捐助事宜並可獲得迅速、真誠及確實的答覆。

閣下如對捐助者約章內的任何內容,甚至其他事項,請聯絡本會捐助者服務部。聯絡電話:3405 5305或電郵:[email protected]